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262595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德民福利发〔2022〕21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2年6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 ||
文 号: |
德江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2年6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德民福利发〔2022〕21号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贵州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9〕26号)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精神,2022年6月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1名,基本生活费共计25.32万元(标准:1200元/月/人)。请及时核查儿童姓名、账号、金额是否准确,并对监护人领取和使用基本生活费养育儿童情况进行监督,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儿童合法利益。
德江县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