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99345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堰塘土家族乡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办法》的 通 知 | ||
文 号: |
中共堰塘土家族乡
委员会文件
堰党发〔2021〕82号
中共堰塘土家族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堰塘土家族乡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办法》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
根据《德江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堰塘土家族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办法》,请遵照执行。
中共堰塘土家族乡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堰塘土家族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办法
一、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换届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高质量开展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二、职数设置
根据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职务职数的设置规定,全乡各村(社区)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职位设置如下:
露青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
新春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清水塘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苏庄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先锋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民主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堰塘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茶窝坨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杉树坝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七里溪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牛耳塘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水平社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关口社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
高家湾社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
三、任职条件
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坚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村干部。
(一)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在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3.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
4.奉献精神好,有志于扎根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5.学习能力强,能够与时俱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必备知识技能,具备一定政策水平。
6.带富能力强,能够立足村情实际,团结带领群众想办法、找出路,大力发展产业,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7.组织能力强,能够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组织起来,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8.法律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各项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村各项制度规定,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9.服务意识强,对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善于做群众工作,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二)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不能推荐为候选人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支持、不认可、不拥护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任职期间履行职责较差,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
6.参与或支持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的。
7.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涉及“村霸”“寨霸”“黄赌毒”等,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务的。
9.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10.其他不宜作为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人选的情形。
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两委”班子任职。若出现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四、工作程序
(一)党员、群众推荐。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代表结合本村(社区)的发展实际需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并通过表决方式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乡党委委研究同意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初步人选建议名单,集中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可另行直接提名。
(二)乡党委研究推荐。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乡党委,在任期考核和党员群众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情况,对每个村民委员会班子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考虑村民委员会人选配备、进退留转,按照多于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选名额1人及委员应选名额1至2人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进行资格联审。乡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由党建办、社会事务办会同纪检监察、综治、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其中党建办负责对人选年龄、学历、党员身份、民主测评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经乡级联审后,报县党委组织部开展县级联审,乡党委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通报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组织开展考察。在乡党委派人指导下,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联审合格的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多于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应选名额1至2人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乡党委组成考察组【原则上由乡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村,张贴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会、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范围是驻村干部、包村干部、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群众人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员、群众可采取入户上门测评和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专题研究。
(五)开展谈心谈话。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由乡党委对现任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民委员会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六)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选名单经乡党委资格联审、组织考察、会议研究及备案同意后反馈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前在各村民小组进行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代表,经充分酝酿、讨论、协商,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候选人。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按照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时得票多少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前在各村民小组进行公布。
(七)换届纪律承诺。乡党委与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统筹和组织,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顺利完善选举。
(二)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官方网站、乡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媒体,依托驻村工作队力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院坝会、群众会、小组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采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对村党员和群众进行换届选举教育和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加强全程监督。乡党委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加强监督。乡党委开通举报电话、选派指导员,加强换届全过程的监督,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查实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候选人立即取消资格,对有关参与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堰塘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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