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67982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德江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夯实经济发展根基”列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对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作了精准部署,重点实施七大培育壮大行动,推动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4月20日,贵州省政府出台《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府发〔2022〕8号),6月27日铜仁市政府出台《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铜府发〔2022〕9号),7月初我局收悉县人民政府转发(铜府发〔2022〕9号)文件。为切实加强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安排,由我局草拟了《德江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代拟稿)。起草后,分别于8月10日、9月9日两次召开联席会征求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9月27日在县政府专题会议进行审查并修改完善,同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在10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实施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与“十四五”时间一致,分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目标
一是实现总量大提升。明确到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5万户,年均增长10%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企业突破90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达60户以上、资质建筑企业累计达5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累计达4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累计达60户;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40户以上。二是实现质量大提升。明确到202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营收十亿级以上企业达到2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户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力争达到20户;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达到1户;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1户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户;培育“专特精新”中小企业达到2户以上。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规上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和产业大招商七大行动。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上市企业等措施,培育打造一批以国有企业为骨干、民营企业为支撑的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建立完善“临规”企业库,加大上规入统企业奖励,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实现规上企业增量。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围绕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等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通过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扶持微型企业稳定发展,持续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支持重点人群创业创新,全力把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多做活,发挥好就业支撑作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通过支持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实现 “搭船出海”,培育“走出去”主体。深入实施“内转外”计划,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通过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完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等措施,围绕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央企和优强民营企业,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
(四)要素保障
重点围绕财政金融、用地、能源、人才等四个方面,在国家、省、市级层面已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措施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提出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五)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深入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五个通办”改革,打造“贵人服务·一视铜仁·以德聚人”品牌,建设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重点围绕持续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六)实施保障
通过建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强化考核督导、加强氛围营造等措施,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