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合兴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创新构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依法治理和法治监督“五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将法治元素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筑牢乡村法治思想根基。针对乡村不同群体,开展多维度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农闲时节、集市等人员集中的时机、场所,组织“法律赶大集”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村民普及《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走进乡村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生动有趣的形式,让法治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建乡村法治宣传微信群、抖音号等,定期推送法治案例、法律解读短视频,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治保障水平。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乡村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安排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坐班,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的村民和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程序,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从村干部、村民代表、乡贤等群体中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通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乡村法律宣传的“小喇叭”、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群众依法维权的“引路人”,有效提升乡村自我法律服务能力 。
三是创新调解机制,构建乡村和谐稳定环境。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织密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老党员、乡贤等组成的乡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乡村常见的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既注重依法调解,又充分考虑乡村人情风俗。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相应的化解措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维护乡村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依法治理,规范乡村治理运行秩序。将法律规定与乡村实际相结合,指导乡村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内容更加合法、合理、合规。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依法依规进行。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机制,在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前,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决策行为,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是加强法治监督,保障乡村治理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乡村法治监督机制,成立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的法治监督小组,对乡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村级事务公开、民主决策、法律服务落实等情况,确保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