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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龙节”期间 对“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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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火龙节”期间

对“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工作的通告

德江“火龙节”(俗称“炸龙”)传承千百年,是德江土家族人民欢度元宵节时最具特色、热闹非凡的民俗活动,被国务院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确保2025年德江“火龙节”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严密防范“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肇事肇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管控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2025年(农历乙巳年)德江“火龙节”活动期间,即2025年2月6日至12日(农历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在我县青龙、玉水、安化城区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及其他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三、管控措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0856-8532106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德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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