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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德江县城区(建制镇)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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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德江县城区(建制镇)保障性住房的通

    根据县政府办《德江县2025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现将申请德江县井堡池公租房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个人),可依申请保障性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对象,是指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随迁户困难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长居的居民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劳动模范、重度残疾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优先),困难无房职工或创业五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人员提供税务登记证明

2.城镇(外来务工家庭现居住地)无商品房、无商业铺面、无自建房,无价值20万元以上车辆和大型机器设备等对象,未享受过购买公租房,申请家庭申请之日前2年内出售、赠予、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况。

3.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时采取由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审核即可,不再实行“三审两公示”程序,户籍不在本县的家庭(个人),需在本县内稳定就业有稳定收入并居住一年以上,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4.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15平方米、住房保障收入标准原则上按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困难家庭

德江县楠木园煎茶大沟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自然新增人口后,导致居住功能不足和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二、所需提供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3.务工合同(外来务工人员);

4.租房合同

5.申请人本人“社保卡”;

6.申请家庭有车辆的,需提供购车发票;

7.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8.外县来县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三、开始申请时间

1.发放审批表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4月6日

    2.收集审批表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7日

四、注意事项

(一)需提供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务工合同(外来务工人员);

5.租房合同;

6.申请家庭有车辆的需提供购车发票;

7.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由德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8.外县来县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9.申请住房补贴家庭,需申请人本人“社保卡”;

(二)资料规范

1.写清楚申请保障类型:□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在相应方框内打”。

2.审批表第二页需在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咨询电话:8523106

注:因公租房房源紧张,此次申请公租房家庭审核合格后,只能作为公租房轮候名单。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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