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德江县城区(建制镇)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根据县政府办《德江县2025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现将申请德江县井堡池公租房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个人),可依申请保障性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对象,是指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随迁户)、困难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长居的居民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劳动模范、重度残疾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优先),困难无房职工或创业五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人员提供税务登记证明)。
2.城镇(外来务工家庭现居住地)无商品房、无商业铺面、无自建房,无价值20万元以上车辆和大型机器设备等对象,未享受过购买公(廉)租房,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出售、赠予、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况。
3.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时采取由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审核即可,不再实行“三审两公示”程序,户籍不在本县的家庭(个人),需在本县内稳定就业(有稳定收入)并居住一年以上,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4.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按人均15平方米、住房保障收入标准原则上按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困难家庭
德江县楠木园、煎茶大沟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自然新增人口后,导致居住功能不足和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二、所需提供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3.务工合同(外来务工人员);
4.租房合同;
5.申请人本人“社保卡”;
6.申请家庭有车辆的,需提供购车发票;
7.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8.外县来县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三、开始申请时间:
1.发放审批表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4月6日
2.收集审批表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7日
四、注意事项
(一)需提供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务工合同(外来务工人员);
5.租房合同;
6.申请家庭有车辆的需提供购车发票;
7.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由德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8.外县来县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9.申请住房补贴家庭,需申请人本人“社保卡”;
(二)资料规范
1.写清楚申请保障类型:□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在相应方框内打“√”。
2.审批表第二页需在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咨询电话:8523106
注:因公租房房源紧张,此次申请公租房家庭审核合格后,只能作为公租房轮候名单。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