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福利发〔2024〕71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德民福利发〔2024〕71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8 09:50 字体:[]


德江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4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德民福利发〔2024〕71号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贵州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9〕26号)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黔民发(2024)4号)。2024年11月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8名,基本生活费共计44.52万元。请及时核查儿童姓名、账号、金额是否准确,并对监护人领取和使用基本生活费养育儿童情况进行监督,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儿童合法利益。

附件:2024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明细表    

德江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2024年第十一月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首次发放公示汇总表

区域

应发人数

应发金额

德江县

318

445200.00

青龙街道

21

29400.00

煎茶镇

34

47600.00

潮砥镇

14

19600.00

枫香溪镇

23

32200.00

稳坪镇

17

23800.00

堰塘土家族乡

3

4200.00

共和镇

2

2800.00

龙泉土家族乡

7

9800.00

钱家土家族乡

13

18200.00

沙溪土家族乡

2

2800.00

平原镇

7

9800.00

楠杆土家族乡

9

12600.00

复兴镇

22

30800.00

合兴镇

10

14000.00

长堡镇

16

22400.00

桶井土家族乡

9

12600.00

荆角土家族乡

8

11200.00

长丰土家族乡

17

23800.00

高山镇

21

29400.00

泉口镇

9

12600.00

玉水街道

16

22400.00

安化街道

38

53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