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社救〔2024〕48号德江关于下拨补发全县2024年4月份城市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4〕48号德江关于下拨补发全县2024年4月份城市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0 09:24 字体:[]

 德江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补发全县2024年4月份城市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4〕48号

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站: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4文件)要求,此标准从4月1日起施行,补发对象为4月份保障对象且5月份年度审核后继续在享受,并至今还健在的人员;每户补差标准是5月份人均基本保障金减4月份人均基本保障金乘以人数之积;经救助中心比对,乡镇(街道)救助站核实共计补发救助金134522元。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低保对象户到辖区内指定的金融业务窗口领取。同时,要认真核查低保户姓名、帐号、金额以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是否相符,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附件:补拨2024年4月份城市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发放汇总表

德江县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补发2024年4月城镇低保对象基本保障金差额资金汇总表
序号 地区名称 家庭户数 补发金额(元) 备注
1 青龙街道 612 6710
2 玉水街道 152 7195
3 安化街道 1057 114815
4 煎茶镇 3 107
5 潮砥镇 12 71
6 枫香溪镇 12 1455
7 复兴镇 1 31
8 合兴镇 12 158
9 泉口镇 6 196
10 长堡镇 10 56
11 共和镇 15 296
12 平原镇 6 262
13 堰塘乡 30 1552
14 钱家乡 4 214
15 龙泉乡 23 1347
16 桶井乡 12 39
17 长丰乡 3 18
18 合计 1970 13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