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社救〔2024〕50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下拨玉水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4〕50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下拨玉水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9 14:27 字体:[]



 德江县民政局关于

下拨玉水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4〕50号

玉水街道、安化街道、复兴镇、合兴镇、泉口镇、桶井乡、荆角乡、钱家乡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玉水街道、安化街道、复兴镇、合兴镇、泉口镇、桶井乡、荆角乡、钱家乡等8个乡(镇、街道)来函申请,经局党组2024年7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下拨每个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3万元,共计24万元,请及时通知你乡(镇、街道)财政分局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救助备用金要严格按照《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铜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22〕2号)、《中共德江县委办公室  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江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党办发〔2022〕2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备用金使用完后及时做好财务档案,并按要求将每月救助对象录入“贵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临时救助子系统)。

德江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