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社救〔2024〕49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全县2024年4月份农村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4〕49号德江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全县2024年4月份农村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9 14:30 字体:[]

德江县民政局

关于拨付全县2024年4月份农村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4〕49号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救助站: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4文件)要求,此标准从4月1日起施行,补发对象为4月份保障对象且5月份年度审核后继续在享受,并至今还健在的人员;每户补差标准是5月份人均基本保障金减4月份人均基本保障金乘以人数之积;经救助中心比对,乡镇(街道)救助站核实共计补发救助金121093元。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低保对象户到辖区内指定的金融业务窗口领取。同时,要认真核查低保户姓名、帐号、金额以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是否相符,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附件:补拨2024年4月份农村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发放汇总表

德江县民政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

2024年4月份农村低保提标差额补助金汇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家庭户数 发放金额(元) 备注
1 青龙街道办事处 4 90
2 玉水街道办事处 32 2396
3 安化街道办事处 44 2058
4 煎茶镇 220 9052
5 潮砥镇 49 3018
6 稳坪镇 105 3517
7 枫香溪镇 43 5484
8 复兴镇 174 8861
9 合兴镇 38 1337
10 高山镇 101 6521
11 泉口镇 306 30403
12 长堡镇 75 3833
13 共和镇 66 3778
14 平原镇 117 5415
15 堰塘乡 168 4709
16 沙溪乡 117 8941
17 钱家乡 36 1093
18 龙泉乡 69 1653
19 楠杆乡 61 3073
20 桶井乡 806 1904
21 荆角乡 143 10929
22 长丰乡 80 3028
23 合计 2854 12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