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民政局
关于拨付全县2026年1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德民社救〔2026〕3号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社〔2025〕138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拨付2026年1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人民币柒佰叁拾肆万伍仟肆佰伍拾壹元捌角捌分(¥:7345451.88元),其中基本保障金为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零伍佰叁拾肆元贰角叁分(¥:4940534.23元),特殊困难人员增发补助金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肆仟玖佰壹拾柒元陆角伍分(¥:2404917.65元)。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保障对象到金融业务窗口领取。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代持代管困难群众“一卡通”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殊人群权益不受侵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全面构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
德江县民政局2026年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清册公示.xlsx
德江县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