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塘乡S203项目一标“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堰塘乡S203项目一标“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5-13 11:47 字体:[]


2024年8月10日9时20分许,在堰塘乡S203项目一标K5+934m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8.8万元的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堰塘乡S203项目一标“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从业人员王某阳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且违规佩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导致的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调查查清事故暴露的问题是涉事企业安全措施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从业人员的安全理论知识缺乏等,地方党委、政府没有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县交通部门监督检查不力等。

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将调查发现的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建议由县交通部门“约谈”S203机场项目各标段参建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各参建单位应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三是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不断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高空作业、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四是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和纠正工人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