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78824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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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德江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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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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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府发〔2022〕8 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铜府发〔20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目标

(一)市场主体总量大提升

创业创新活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个体规模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50000户年均增长10%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企业突破90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达60户以上、资质建筑企业累计达5户以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累计达45户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累计达8户以上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40户以上。

(二)市场主体质量大提升

企业实力和效益大幅提升。到2025年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上营收十亿级企业2户以上营收亿级企业5户以上争取培育上市挂牌企业1户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户以上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1户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户以上培育中小企业2户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加快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带动能力突出的大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支持贵州清心露实业有限公司、德江金扁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德江贵之源花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高成长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水务局)围绕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设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占据产业链中高端的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十亿级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在落实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十亿级、亿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围绕做强做优现代高效农业,优化要素配置、强化资源整合,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围绕做大做强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加快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新兴服务业跨界融合,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落实好省级优惠政策以外,对本市和引进德江落户发展总部经济的批零住餐、电商等现代商贸服务企业,入规入统给与政策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投促局)

2.大力培育上市企业。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动态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纳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力争新增入库企业2家以上。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运用针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专属信贷产品。积极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股权投资。通过县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对注册在我县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350万元,在创业板、科创、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4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银保监组)企业上市过程中,因改制办理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划转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二)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推进规上企业培育。依托资源禀赋,围绕肉牛、花椒、天麻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和白酒、轻纺、新型建材产业,建立临规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近3年退库但有望再入库或者新建并有望达产升级上规的企业,分类制定培育计划,加强帮扶指导和服务,助推上规入库。落实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分别按照每户20万元、10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 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行动,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积极支持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出售、置换等方式重组上规升级,对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不征收增值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分类建立在库规上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和联系帮扶制度,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稳定发展。搭建专业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动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深化规转股”,加强改制工作指导和培训,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三)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深入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和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商务局)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精准提供政策宣传、品牌培育、融资培训、市场拓展、咨询信息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探索组建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帮扶服务。推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向企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建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动态清单,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广运用铜仁市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发改局)

(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

1.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场地租赁补贴。创建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自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法扣减相关税费(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新建、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连锁超市、专业市场,深化家庭农场、农家乐、民宿等示范创建。以核心商圈、夜间经济、商业综合体等为载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培育一批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

2.扶持微型企业稳定发展。通过允许沿用名称字号、支持商标权转移、分类适用查账征缴税收等方式,积极引导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稳定经营1年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落实有关奖励(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政策适用范围(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及时下达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加大对财政补助力度并单独调拨库款,确保资金足额退付企业(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实施以奖代补措施,落实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评定为省级示范农家乐和民宿评定并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

3.统筹做好市场主体存量与增量。认真贯彻落实《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目标。各行业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有意向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办理注册登记;对长期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对短期内经营确有困难的市场主体引导其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引导、动员其转型为企业。在2022-2025年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四新”“四化”工作意见明确的培育市场主体目标任务数年均增长市场主体应保持在10%以上。培育过程中应结合部门职责和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企业经营的上下游产业链、产品深加工等深入延伸培育,壮大孵化新的各类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及县直行业监管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动,发掘培育爆发式新经济企业和源头式先发优势企业,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推动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符合研发投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

2.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建立企业研发项目库,引导企业逐年提高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研发机构合作开展技术转化。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实施科技入德”,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六)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推动企业走出去支持我县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完善重点企业库、重要产品库,积极争取与重点央企合作,实现搭船出海。培育走出去主体,引导企业抱团出海(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发改局)

2.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依托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认定的德江县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体系构建、平台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代生产企业集中办理出口退税事项(牵头单位:县税务局)简化A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账户管理,货物贸易外汇转口贸易收支和退汇除外收入免于进入待核查账户(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德江支行)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升级成为高级认证企业,为符合条件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提供通关便利(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

(七)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

1.深入推进产业招商。深化同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莞德合作等区域产业合作,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和服务业等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标杆企业和标志性项目。积极开展央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大招商,鼓励其在德设立地区总部、功能总部、分支机构、制造基地。突出园区产业首位度,以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为重点,引进一批补链强链延链企业和项目(牵头单位:县投促局)积极引进资产管理、融资担保等金融企业或平台,提升金融资源和服务可得性(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发挥政府各类产业基金以投带引作用,以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引进一批产业链延伸配套企业,建立产业招商优惠政策兑付机制,奖励招商成效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新引进配套企业可享受与行业龙头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投促局、县财政局)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引导外资投向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绿色食品工业等产业,支持外投资者在以上领域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探索开展跨股权投资试点(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投促局、中国人民银行德江支行)

四、要素保障

(一)强化财政金融保障。积极争取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争取力度助推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商务局)探索建立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制度提高名单企业的对接率和融资规模。加大对新成立新引进新转型并具备四新经济特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德江支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充分发挥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农主体等的融资担保增信力度建立银担合作协调机制促进银担深度对接。鼓励县级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弱化和创新反担保措施合理确定担保费率。常态化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融资需求。依托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金企相关数据归集共享。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县内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实施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实尽职免责。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积极争取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德江。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赋能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融资便利度和覆盖面督促银行机构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发放力度。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深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德江县支行、银保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鼓励全县符合条件央行评级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争取人民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2%的激励资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引导在德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的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德江支行、银保监组)。

(二)强化用地保障。探索推进标准地及混合用地使用支持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支持工业项目建设依规划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工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鼓励采取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以及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搭建招商用地地图平台实现政府精准招商、企业精准找地、土地高效配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大力盘活工业园区闲置厂房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经开区)。

(三)强化能源保障。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创新开展好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成本联动维护天然气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能耗、排放指标需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

(四)强化人才保障。大力推进重点人才倍增行动计划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模式建立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引才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结合实际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政策范围内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抓好重点骨干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建立金融人才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经济金融、企业上市、股权投资等资本市场业务培训。完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和社保降费率等惠企措施。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实施黔匠培养工程打造一批专业技能过硬的技术工人队伍。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健全96567服务保障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工商联

五、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五个通办改革打造贵人服务·一视铜仁·以德聚人品牌。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采取一企一策、专人服务方式为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政务服务。探索建立企业安静日制度整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企业问题、政府服务两张清单”,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入企走访活动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持续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权益。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商务局)落实差异化公路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高速公路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

六、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各乡镇、各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配套措施完善推进台账和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

加强督导考核。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纳入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行动计划确定事项进行分解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进行督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氛围营造。多渠道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崇尚创业、鼓励创新、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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