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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099751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德水议复字〔2022〕10号——德江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德水议复字〔2022〕10号——德江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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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荆角乡龙洞沟水库自来水净化点引水到坪顶村洞子头蓄水池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解决坪顶村余安、李家、坪顶、龙门四个组供水不足问题的方案,我局人员实地做过踏勘,对您提出的方案表示认同,但因坪顶村与荆角乡茶山村就引水事宜商量未果,使解决方案未能成功实施。为有效解决坪顶村余安、李家、坪顶、龙门四个组供水问题,稳坪镇水务站与坪顶村选择了另一种供水方案,即将龙洞沟水库大坝外溶洞水和附近两处泉水引至集水井,提水到洞子头蓄水池,再经供水管网向群众供水,该方案已成功实施并投入运行。目前,集水井水量满足坪顶村余安、李家、坪顶、龙门四个组供水需求,群众能正常用水。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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