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德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即日起废止《德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德府办发〔2023〕24号),现予以公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