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97858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德府发〔2025〕1号——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江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 ||
文 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德江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德江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划分及乡镇分类
1.德江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划分: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以《德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和《2024年德江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更新范围说明》为基础,并结合德江县近几年的发展现状与远景规划,确定中心城区定级范围总面积为51.0447平方公里,较上一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增加了22.8562平方公里。
(1)Ⅰ级地:2024年新基准地价中Ⅰ级地主体面积较上一轮基准地价增加了0.1868平方公里,主要增加区域为德江印象、德江云海玉龙湖、德江县惠田迦南卡普3期、惠田公寓等楼盘及周边相关区域。
(2)Ⅱ级地:2024年新基准地价中Ⅱ级地主体面积较上一轮基准地价增加了0.7884平方公里,主要增加区域为天域家园、大美御府、公园华府、江与城等楼盘和德江一中、德江县水务局、育才小学、红砖厂廉租房小区及周边相关区域。
(3)Ⅲ级地:2024年新基准地价中Ⅲ级地主体面积较上一轮基准地价增加了4.1309平方公里,主要增加区域为德江县第二中学、乌江石文化城、思源实验学校、德江县第五小学、德江县第九小学、贵州伟才实验学校、玉水街道派出所和团结社区部分区域。
(4)Ⅳ级地:2024年新基准地价中Ⅳ级地主体面积较上一轮基准地价增加17.7501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新一轮基准地价中的整体定级范围以《德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中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为基础,往关口组团和北城组团进行了一定幅度的扩张。
2.乡镇类别划分:
乡镇类别 |
乡镇名称 |
一类乡镇 |
煎茶镇、合兴镇、复兴镇 |
二类乡镇 |
枫香溪镇、长堡镇、泉口镇、共和镇、钱家乡、龙泉乡、堰塘乡 |
三类乡镇 |
潮砥镇、稳坪镇、平原镇、楠杆乡、高山镇、桶井乡、长丰乡 |
四类乡镇 |
沙溪乡、荆角乡 |
根据本次乡镇类别划分方法,一类乡镇较上一轮增加了复兴镇,从上一轮的二类乡镇调整为一类乡镇;二类乡镇较上一轮增加了龙泉土家族乡、堰塘土家族乡,均为从上一轮的三类乡镇调整为二类乡镇,其他乡镇类别未发生变化。
二、2019年德江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
土地类别
用途 |
I级 |
II级 |
III级 |
IV级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1950 |
130.00 |
1375 |
91.67 |
840 |
56.00 |
475 |
31.67 | |
住宅用地 |
930 |
62.00 |
690 |
46.00 |
460 |
30.67 |
340 |
22.67 |
工矿仓储用地 |
285 |
19.00 |
245 |
16.33 |
225 |
15.00 |
190 |
12.6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790 |
52.67 |
590 |
39.33 |
390 |
26.00 |
290 |
19.33 |
公用设施用地 |
285 |
19.00 |
245 |
16.33 |
225 |
15.00 |
190 |
12.67 |
表中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4年7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公用设施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2.0,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用设施用地1.0。
4.市政基础设施:I级土地范围内达到“六通一平”(场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场地内土地平整),II、III级土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场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内土地平整),IV级土地范围内达到“四通一平”(场地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内土地平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土地还原率分别为6.37%、5.38%、4.29%、5.38%、4.29%。
6.中心城区(青龙街道、玉水街道、安化街道)土地定级范围之外的地价水平,参照四级地基准地价。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图范围之外的乡镇部分参照乡镇基准地价。
(2)乡镇基准地价表
乡镇类别
用途 |
一类乡镇 |
二类乡镇 |
三类乡镇 |
四类乡镇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680 |
45.33 |
615 |
41.00 |
495 |
33.00 |
360 |
24.00 | |
住宅用地 |
390 |
26.00 |
330 |
22.00 |
260 |
17.33 |
215 |
14.33 |
工矿仓储用地 |
190 |
12.67 |
180 |
12.00 |
170 |
11.33 |
140 |
9.3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30 |
22.00 |
280 |
18.67 |
220 |
14.67 |
180 |
12.00 |
公用设施用地 |
190 |
12.67 |
180 |
12.00 |
170 |
11.33 |
140 |
9.33 |
表中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4年7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公用设施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2.0,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用设施用地1.0。
4.市政基础设施: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及四类乡镇市政基础设施均达到“四通一平”(场地外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内土地平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土地还原率分别为6.37%、5.38%、4.29%、5.38%、4.29%。
(3)中心城区划拨基准地价
土地类别 用途 |
I级 |
II级 |
III级 |
IV级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商服用地 |
1073 |
71.53 |
756 |
50.40 |
462 |
30.80 |
261 |
17.40 |
住宅用地 |
605 |
40.33 |
449 |
29.93 |
299 |
19.93 |
221 |
14.73 |
工矿仓储用地 |
200 |
13.33 |
172 |
11.47 |
158 |
10.53 |
133 |
8.8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53 |
36.87 |
413 |
27.53 |
273 |
18.20 |
203 |
13.53 |
公用设施用地 |
200 |
13.33 |
172 |
11.47 |
158 |
10.53 |
133 |
8.87 |
表中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4年7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无年期限制。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2.0,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用设施用地1.0。
4.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Ⅰ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土地范围内达到“六通一平”(场地外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通气,场地内土地平整);Ⅱ级、Ⅲ级土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红线外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红线内土地平整);Ⅳ级土地范围内达到“四通一平”(红线外通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土地平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土地还原率分别为6.37%、5.38%、4.29%、5.38%、4.29%。
6.中心城区(青龙街道、玉水街道、安化街道)土地定级范围之外的地价水平,参照四级地基准地价。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图范围之外的乡镇部分参照乡镇基准地价。
(4)乡镇划拨基准地价
乡镇类别 用途 |
一类乡镇 |
二类乡镇 |
三类乡镇 |
四类乡镇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商服用地 |
374 |
24.93 |
338 |
22.53 |
272 |
18.13 |
198 |
13.20 |
住宅用地 |
254 |
16.93 |
215 |
14.33 |
169 |
11.27 |
140 |
9.33 |
工矿仓储用地 |
133 |
8.87 |
126 |
8.40 |
119 |
7.93 |
98 |
6.5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31 |
15.40 |
196 |
13.07 |
154 |
10.27 |
126 |
8.40 |
公用设施用地 |
133 |
8.87 |
126 |
8.40 |
119 |
7.93 |
98 |
6.53 |
表中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4年7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无年期限制。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2.0,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用设施用地1.0。
4.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乡镇范围内均达到“四通一平”(场地外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内土地平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土地还原率分别为6.37%、5.38%、4.29%、5.38%、4.29%。
三、关于土地级别的相关说明
1.土地级别范围说明是对土地级别图划定土地级别界限的简要说明,确定宗地的土地级别应以土地级别图为准。
2.以道路为级别界限的,低级别一侧临路第一宗地归入高级别。
3.宗地跨越两个不同级别的,按照高级别确定该宗地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4.在使用工业用地地价时要注意国家规定等级所对应的出让最低价标准。
5.在土地定级范围之外的地价水平,参照周边级别基准地价进行评估,若周边存在多个级别基准地价时,采用高级别地价评估。
6.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按《德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使用,不适用于限制、禁止建设用地,基本农田、水源及生态保护地。在政府进行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中,不宜在限制、禁止建设区进行建设活动,应避开基本农田与水源及生态保护地。
四、基准地价的公布方式
本次基准地价的公布方式采用网上公布方式,请登录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用途土地级别边界、路线价等其他数据成果可到德江县自然资源局查询,并与土地级别图等成果图件结合使用。
五、本轮基准地价公告执行时间
从2025年3月1日执行,同时废止2019年公告实施的基准地价。
特此公告。
德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