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德江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江县政府大院财政局,邮编565200,电话:8521242)
2023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全会精神,按照《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全县财政改革发展。
(一)主动公开。严格对照《条例》,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在县人民政府政务统一网站主动公开《关于调整下达德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等资金文件;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主动公开《2023年德江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等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德江县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德江县财政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二)依法申请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对我局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了明确,通过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存查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二是着力加强平台建设,开通多渠道依申请公开方式,通过门户网站、电子邮件、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请。定期、不定期测试网络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了渠道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围绕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梳理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的亮点、特点、痛点、难点。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照权责清单,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待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了1项行政许可,并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历次动态调整情况;三是认真领会中央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文件精神,对公众关注的关键问题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进行解读。
(四)平台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文件精神,对门户网站信息、数据进行优化分类。二是加大数据开放及共享力度,“在线服务”栏目有关服务事项已与县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同源,并进行相关链接。三是每年按计划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定期开展网站安全自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职能作用,积极指导、推动财政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积极配合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加强和规范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将县财政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五是建立完善县财政局门户网站内容保密审查和审核发布机制,严格遵守《保密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对通过县财政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
(六)其他情况
县财政局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财政数据的保密审查要求较高制约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继续加大。下一步,县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继续积极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批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
二是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财政信息发布数量,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财政惠民工作明白卡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继续完善县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财政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德江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文字描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本年增(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29 |
1,,49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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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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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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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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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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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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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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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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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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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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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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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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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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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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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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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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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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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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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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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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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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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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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